根据滁州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社[2020]38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就业补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73号文件精神,将退捕渔民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助创业补贴发放范围,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学校通过召开三年级班主任会布置宣传,经学生对照文件要求、个人申报、人社局审核后,我校学生符合文件要求,被确定为享受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候选人员。根据文件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市人社局要求,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12月9日—12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 0550-2273396 2273399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受理地址: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就业处、资助办 )
联系人:朱慧斌 闻庆凯
序号 |
姓名 |
毕业学校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杨梦婷 |
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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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红威 |
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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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